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统计数据>进出口>  正文

中国延长对自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05/2013 14:53: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王希)中国商务部5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定中表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根据裁定,自2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应继续向中国海关缴纳税率为12.6%至56.7%的反倾销税。

  2007年2月5日,中国商务部首次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2011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布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公告,对适用于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反倾销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并自2011年4月19日起执行。

  应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申请,2012年2月3日,商务部决定对上述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马铃薯淀粉在中国主要用于食品行业,是生产乳化剂、增稠剂、稳定剂、膨化剂等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膨化食品、方便食品、肉类制品、饮料、烹饪、水产品加工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