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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出台措施服务文化产业发展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来源:新华网 赵叶苹

  海南省工商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服务海南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产业品牌竞争力、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研究出台14条具体措施,全力服务文化体制改革、海南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这些措施包括:放宽文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组建文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2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由1亿元放宽到5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放宽到3家。下放文化企业登记权限,授权各市、县工商局直接登记注册文化企业集团,推动市县重点、大型文化企业发展;允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以特色旅游、地方风情文化、民俗文化为特点的文化经营活动。  

  鼓励支持原有文化资源企业特别是国有文化资源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在改制登记时,对采取整体改制、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的,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放宽文化企业出资方式,支持、鼓励投资者用股权、债权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拓宽文化企业出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放宽股东人数、注册资本比例限制,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参与转企改制,对改制后的股东人数,有限公司可以突破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突破200人。  

  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增强文化企业商标战略意识。推动包括“琼州百景”在内的民族民俗文化、文化体育、文化创意、企业品牌等注册成商标,形成知名品牌,提高产品价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文化类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商标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文化企业的商标侵权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力量查处;对涉及文化品牌商标争议纠纷,积极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保护文化企业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