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由北京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推出的大型原创舞剧《女娲》在京结束了首轮公演。
这部舞剧作品采用声、光、电的数字媒体艺术手法,演绎了“女娲补天”的神话故事,弘扬了创造、奉献的民族精神。
舞剧《女娲》受到舞蹈、电影、文学、美术、书法等领域相关人士的青睐,他们从各自角度就这部舞剧的艺术特色进行了评述和思考,敬请关注。
对艺术世界的坚守与创造
□ 谭旭东
舞剧《女娲》是一部传统与现代有机融合且颇有震撼力的艺术佳作,显示出了编剧、导演及其他演职人员高超的艺术水平。舞剧,是一种杂糅性、综合性很强的艺术,舞蹈艺术元素与戏剧艺术元素要很好地组合对接,才能创造出感人肺腑的形象,表现深邃的社会文化内涵。
从题材上来看,《女娲》是一部传统文化舞剧,女娲、伏羲、祝融、共工等神话形象一直流传在民间,也被各种媒介演绎,成为中国文学和艺术的有益素材和营养。但《女娲》这部大型舞剧并没有完全囿于传统文化,没有简单地以舞蹈来重述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制笙簧”、“置婚姻、合夫妇”等故事,而是在经典神话的基础上,对女娲形象进行了再创造,使之不但具有先神的神圣与高贵,也有现代人的情感与意识,尤其是现代女性的特点。如她对新世界的创造与对和谐生活的追求,以及她对大自然与生命的敬畏,都是现代人所追求的文明观念。
当然,《女娲》最值得欣赏的还不只是对传统文化题材的超越与再创造,而是它所表现出的舞剧艺术的张力。看得出来,《女娲》的全体演职人员是下了很大力气的,无论是序曲“混沌”,还是第一幕“创世”到尾声“大爱”,舞蹈的编排与表演都很到位,甚至其动作的叙述性也非常连贯,且天衣无缝。
舞剧与小说一样,是有故事的,也必须讲故事,但舞剧的情节演绎,依靠的主要是舞蹈演员具有表现力的动作,而小说里的情节演绎依靠的是鲜活的文字,包括描写性或叙述性的语言。因此,舞剧的动作设计与表演,一定要把情感与审美充分结合起来,才能征服观众。应该说,《女娲》里的舞蹈动作是极有内涵的,加上导演把古典舞、现代舞与民族舞有机结合,还引入了武术、杂技、傩戏等元素,以及现代声光电的造景。于是,一场丰富多彩的舞剧就容纳了历史的深度,也容纳了文化的广度,还富有了人性的魅力。
《女娲》在给观众丰富的艺术营养的同时,也给予了如下艺术启示:
一是只有真正提升人的精神的文艺作品,才能赢得读者与观众的心,文艺作品的真正价值在于培育人的良好品格;二是文艺工作者应该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文化自觉意识,创造精品,以优秀的作品赢得市场;三是传统文化是一座富矿,只要张扬想象力,用心挖掘创造,依然可以焕发生机活力;四是《女娲》也表明,艺术院团必须抓住文化改革的机遇,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
(作者为北方工业大学中文系副教授,荣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
数字媒体舞蹈的上乘之作
□ 金 秋
青年编导刘春是当代舞蹈界屈指可数的数字媒体舞蹈创作的探索者,能文能舞。但是年轻有为的编导需要有“知音”的赏识,才能发挥出他的聪明才智。北京歌舞剧院以其超前的创作意识、勇于探索的魄力、与时俱进的干劲,跟刘春合作排演了舞剧《女娲》。这部作品蕴含着“和谐社会”的主题思想,具有创造性的艺术样式及深刻的美学意义,给人以全新的视觉冲击力。
《女娲》的美,体现在如孔子所说的“尽善尽美”。孔子认定的“尽善尽美”,即内容美和形式美,这两者的融洽结合才能体现出艺术作品的价值。
在我国,伏羲与女娲的故事广为传颂。对伏羲和女娲的传颂,反映了我国先民在渔猎采集阶段的生活图景。舞剧编导忠实于这一神话原貌,艺术构思了女娲伏羲的故事,歌颂他们为爱作出了造福于人类的伟大奉献。舞剧主题思想很明确:赞美爱情,赞美和谐社会。在作品中又将代表水与火大战的祝融和共工人物形象揉进去,为舞剧情节设定矛盾冲突。进而表现女娲心怀伏羲之爱,调解矛盾,奋不顾身解救深陷水深火热之灾的人类。最后实现“大同”,人类重返光明温暖的和谐社会。这些构成了舞剧美的内容。歌颂美好、歌颂善良、歌颂和谐社会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但好的内容必须要通过好的形式才能体现出来。形式美是这部作品的亮点。《女娲》进一步完善了数字媒体舞蹈创作的模式。数字媒体舞蹈属于新媒体艺术的范畴,它兴起于国外电子音乐,后来随数字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提高,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以此为支撑形成了一系列的新兴艺术形态。其中数字媒体舞蹈就是新媒体艺术种类之一,它带有先锋艺术实验特征,是一种传统舞蹈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实施的新兴舞台艺术创作实践活动。
强调隐喻心智之美,突出精神反叛与文化反思是新媒体艺术的核心,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采用一些数字媒体符号来诠释不同的思想与观念。舞剧《女娲》颠覆了传统舞蹈艺术创作模式,给人带来全新的艺术感受,它利用投影营造出舞剧情节所需要的画面:如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水火大战、天庭崩裂等,一些在有限空间难以表现的物象在数字媒体技术演绎中得到充分表现。
我认为,一部好的作品一定要让观众看得懂。这部舞剧能够让人看得懂的原因就在于编导采用了多种艺术表现手段,既有传统的,又有现代的。除声、光、电恰到好处的运用之外,编导还采用了杂技表演,如在肩臂上踩足尖、空中飞人、各种高难度的跟头等,更重要的是采用了数字媒体表现手段,营造了绝美的艺术观赏立体空间,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实现了真正的艺术审美追求。
内容美与形式美的高度统一,构成了《女娲》的艺术审美价值。概括之,这部作品的价值体现在:传统内容与现代技术表现手段的融洽结合;能让人看懂,并能让人一口气看完才是走向市场的关键所在;为文艺团体体制改革后的未来发展提供了经验;有思想的艺术管理者与编导才能够推出有质量、有品位、有生命力的上乘之作。 (作者为舞蹈学者)
无地域空间的身体伟力
□ 李道新
观看舞剧《女娲》时,我一直在期待听到一种由旷野发出的、超越一切人造乐器的声音;也一直在渴望看到一种来自本能的身体悸动,无遮无拦而又无依无凭。在我的心目中,往古之时的苍天、四极和九州,理应是个超越了国家、民族与历史、文化特质的无地域空间;包括女娲传说在内的任何有关补天、创世的文化生产,都必须回到视觉与听觉的原初状态中去体会,进而对人文与现实进行独特的批判与反思。
但当尾声到来时,在亦真亦幻、动感十足而又无限延展的舞台上,女娲抱捧伏羲之心深情而舞,伏羲也从天边踏云而来,我终于觉得应该放弃执著的念想,从另外一个方向感受这一场光影盛宴带来的撞击与抚慰。事实上,没有相伴文化而生的乐器与被文化而标示的身体,任何一部舞剧的文化表述也都无法实现。在舞剧中,问题的关键可能并不在声音与动作的文化附着,而在文化附着声音与动作的方式和方法。
这样理解舞剧《女娲》对原初和混沌的阐释,就能够接受傩戏元素和爵士舞动作同在一个舞台上表情达意的特殊状况了。这种跨越时空、杂糅文化的创作理念,恰恰完成了创作主体试图消解独特的历史与文化的动机,使作品不可避免地回到了远古神话的陌生情景与纯净意味之中,这样的一种效果体验确实是令人称奇的。也正因为如此,《女娲》通过融合中国民族乐舞与西方现代乐舞、巧妙的机械装置与多维的投影影像等大量跨界表述,将神话传说以极为时尚的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这是一种久远的文字记载的复现,也是一个绵长的民族神话的创造;通过正在兴起的现代媒介,将其不可思议的魅力转达到观众的眼帘和耳膜;这种既相似于战争大片又类同于电游动漫的舞剧创作实践,在重视现实关注与文化特征的中国当下舞剧界,应该并不多见;但就其对神话题材的挖掘、对舞剧语汇的探索以及对年轻受众的预期而言,却又是极为难得、值得褒扬的。
现在的问题是,在将传统素养与现代理念结合之后,舞剧到底想要表现什么样的主旨以及抵达什么样的目标。在舞剧《女娲》中,创作者确实较有成效地讴歌了女娲形象所蕴含的无地域空间的身体伟力,但其作为民族神话所应具备的民族特性与现实意义,却有待观众的填补与舞台之外的阐发。这种状况的出现,给中国神话舞剧带来了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话题。
(作者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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