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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业与金融业:如何打开对接之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29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周汉萍 程惠哲

  演艺企业 与资本对接刚刚起步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演艺业对金融业的合作需求大于金融业的对于演艺业的需求。同时,旅游演出、综艺演出等市场发育较为成熟、条件相对优越的演艺企业,与资本对接的能力较强;戏剧戏曲、歌剧、交响乐等艺术性、专业性、地域性较强的演艺企业,与资本对接的能力相对较弱。虽然演艺业和金融业都认识到彼此对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也不乏成功对接案例,但总体而言,演艺业与金融业之间仍存在着疏离感和隔膜感。

  据了解,国内目前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演艺企业约占总数的44%,其中100万元以下的演艺企业约占总数的20%。这个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目前国内演艺企业资产少、体量小的现实。但调研中也发现,虽然目前绝大多数演艺企业表示“与资本对接很必要,很需要”,但是,只有约65%的企业表示“缺少流动资金,正在寻求借用金融资本”;约30%的企业则称,“缺乏流动资金,但不考虑借用金融资本,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在与5家银行举行了座谈会,收到了6家金融机构反馈的有效调研问卷后,课题组发现,目前我国演艺企业与资本对接仍处在起步阶段,演艺企业与金融机构彼此缺乏了解,演艺企业存在轻资产、弱小散、现金流不稳定等问题,加之金融机构目前的担保体系以有形资产担保为主,演艺业在文化产业整体融资规模中所占比重还非常小。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2009年起,文化部与多家银行机构建立了部行合作机制,重点通过银行信贷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许多银行机构也在积极进行文化产业信贷担保方式的创新,一些熟悉市场化运作、自身资质条件较好的演艺企业已成功获得各大银行的贷款。如北京银行积极与文化部、北京市文化局等单位合作,推出贷款品种“创意贷”,采用快速审批等工作机制,累计发放文化产业贷款200亿元,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的歌剧《图兰朵》获得北京银行2000万元贷款;天创国际演艺制作有限公司收购美国白宫剧院项目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3000万元贷款等。

  同时,一些演艺企业在成为合格市场主体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资本运作规律、金融行业特性的了解,努力使资本市场成为融资的工具、发展的跳板、壮大的手段。如民营企业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有15个年头。从2002年酝酿上市,到今年初,经过10年努力,终于在深圳证交所创业板挂牌,成为“旅游+演艺”第一股,募集资金22亿多元。

  对接渠道中的挡路石

  调研发现,目前演艺企业与资本对接渠道不畅、方法不多,是因为存在演艺企业与金融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演艺企业固定资产少、无形资产多等诸多不利因素,致使演艺企业的无形资产难以评估抵押、难以寻求到担保。

  在交流访谈中多家金融机构表示,他们对于演艺企业的赢利模式、经营状况、无形资产价值缺乏了解。同时,演艺企业对银行放贷时的关注重点、风险意识、收益预期、放贷流程也不是很熟悉。如银行要求企业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要有规范的财务制度,而演艺企业也希望银行有定向服务演艺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针对性专门机构。这表明,双方虽然存在彼此需求意愿,但又有着信息不对的称障碍。

  也有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现有的最大问题仍是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目前传统银行抵押贷款中的抵押品是土地、房屋等易于处置的物品,然而这正是当前我国演艺企业的短板,而他们长期积累的品牌、知名艺术家、优秀作品等无形资产无法在现有体系中得到适当的评估。并且,我国尚未建立针对艺术院团的评估制度,没有形成演艺业的信用体系。同时,演艺企业为个性化、特色化的非工业复制行业,演出的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和日渐增加的人力成本以及天气、人员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演艺业成本高、利润低,赢利模式不固定,致使担保机构、大型企业、战略投资者等不愿意为演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从而加大了银行放贷风险的顾虑。

  同时,商业银行针对演艺业发放的贷款,除剧场建设为固定资金贷款外,一般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几个月到一年期不等,长期的较少,这也与演艺产品的自身特点相矛盾。演艺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据介绍,大型演出创品牌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一旦形成了品牌,就能在很长时间内持续上演,获取演出收入,形成了投资周期长、收益期长的特性,但这仍不能有效解决金融业偏好短期投资与演艺业回报期长之间的矛盾。

  而目前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尚未完成,演艺业还没有普遍进入公司化运作,演艺企业现金流不稳定等问题也阻碍了银行对演艺企业放贷。如有些文化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之后,由于存在企业欠息等问题,成为不良贷款。即使后来贷款项目还清利息,但也直接影响了该企业申请其他贷款,并会导致银行对演艺企业放贷更加谨慎。

  多措并举拓宽金融业与演出业对接之门

  据第六届深圳文博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2010年有望突破1万亿元,但2010年中国演出市场收入仅为108亿元。因此,在未来几年演艺业仍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演艺企业只有主动与资本对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方能妥善解决发展所需资金。为了解决演艺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课题组认为:

  首先,搭建演艺业与金融业的信息交流平台,增进双方了解和互信。

  如举办演艺界与金融界人士对话会、联谊会、论坛,或者专门举办演艺界与金融界人士圆桌会议、联谊活动,增加双方接触、认识、了解的机会。而举办演艺企业融资实务培训班、研讨班也是一个很好的平台,邀请在资本运作方面先行先试的演艺企业、在与演艺企业资本对接方面有所作为的金融机构和风投基金、文化艺术基金等社会力量,以及有关方面专业人士,进行演艺企业融资实务的培训、研讨和交流。同时要增加针对金融业的演艺企业、演艺产品和项目的推介、交易活动。

  其次,积极建立和完善制作人制。

  制作人就是一个演艺项目的负责人,如同影视业的制片人,负责项目的策划、创作、宣传、演出、营销、资金筹措、成本核算。在我国,制作人制虽然已有10多年的历史,但大多名不副实。今后应鼓励演艺企业完善制作人制,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与剧组风险共担、利润共享。

  第三,推动剧场群、剧场链建设。

  包含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要素的剧场,是演艺业重要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目前金融业能够放心对接的领域,因此,可以先行尝试重点对接。然而剧场不足仍是制约国内演艺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在国外,已有伦敦西区、纽约百老汇等影响广泛的剧场群,因此调研组建议,在北京、上海等有基础、有资源的地方进行试点,建设类似于北京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那样的“剧院一条街”,进行剧场群建设。

  第四,鼓励、支持建立针对演艺业的专业、专门银行。

  课题组建议在银监会的支持下,精心挑选1至2家有基础、有意愿的全国性银行,探索成立针对演艺(文化)产业的专业银行,配备既熟悉银行业又熟悉演艺业的复合型人才,专门从事针对演艺业的信贷工作。

  为有效降低银行放贷风险,未来的专业银行要构筑3道“防火墙”:一是评估防火墙。由演艺业、金融业、评估业等共同制定权威、客观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创造性地把知识产权、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使银行发放贷款有据可依。二是担保防火墙。形成以担保公司为主,由政府、演艺企业等组成的联保联贷共同体这类的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担保体系。三是保险防火墙。根据演艺企业的征信资料等相关信息,以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建立易投保易理赔的保险体系。

  同时,专业银行可积极借鉴影视业打包贷款、版权质押等融资方式,针对演艺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演艺企业互保金制度。探索实施以企业负责人个人资产抵押、实力较强的第三方保证人、专业担保公司等相配套的担保机制。

  第五,发挥国家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搭建演艺业投融资平台。

  经文化部、财政部酝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要“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今年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规模为2亿元,资金投入方式包括项目补贴、奖励、匹配资助等。目前,文化部艺术司、财务司正在与财政部就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沟通。笔者建议在国家艺术基金中设立贴息贷款资金,专门补贴商业银行对演艺业发放贷款的减免利息。这部分资金虽然不多,但将产生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与此同时,在国家各类基金、资金的示范带动下,鼓励风险投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对演艺企业进行投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依法发起组建演艺类投资公司、设立演艺产业投资基金。

  第六,鼓励演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

  积极引导、培育演艺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借壳(买壳)上市,不仅可以募集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有助于获得明确的业务范围、清晰的赢利模式和良好的治理结构。

  (本文系“演艺企业与资本对接”课题报告摘选,作者为调研报告执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