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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孩子可入托普惠园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17日   来源:长沙晚报

  本报讯 长沙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3年将有五成孩子在普惠园接受学前教育;小区配套园要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公办园;对于民办园收费将采取限价措施……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沙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副市长何寄华在会议上指出,长沙将通过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公办园为主、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满足市民“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三年新改扩建105所公办园

     长沙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95所,其中公办园215所,占总数的21.6%。根据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长沙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以下简称《计划》),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内的收费规范合理、保教质量优秀的普惠园,到2013年要占到幼儿园总数的50%。为此,到2013年底,长沙市将新改扩建105所公办园,其中2011年新改扩建30所、2012年新改扩建35所、2013年新改扩建40所,预计投入建设经费21亿元。

     除了政府新改扩建之外,长沙市还将根据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幼儿园的合理布局:对于农村地区,将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尤其是村级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要单独建幼儿园,每个乡镇要办好2-3所公办园,已改制的公办园在2012年100%恢复其公办性质或者办成普惠民办园。城区将新增人口较多和没有配套公办幼儿园的街道、社区作为重点,依托小区,每5000~10000人建一所规模适宜的幼儿园,规模为6至12个班,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此外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形式,支持和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未建配套园小区明年底补建完

     对于城市小区居民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家门口是否有读得起的幼儿园。过去由于城市小区配套园的产权不明晰,小区配套园被开发商出租办园,导致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贵族园”现象。对此,《计划》明确,城区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小区配套园产权按属地原则移交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举办公办园,或通过组织竞标举办普惠园。

     此外,根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小区配套园要做到与居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这意味着市民入住新小区后,就可以让孩子在家门口入园。

     《计划》明确,对于不具备配套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用于幼儿园新改扩建。对于这一块,长沙市也明确了时间表:今年年底要完成对小区配套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于未按批复的规划建设配套园的,明年底要完成补建任务,交付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园。

     将采取限价措施规范民办园

     在学前教育市场,部分民办园收费一再攀升,在长沙甚至出现了月托费用高达近7000元的“天价园”。长沙将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于民办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备案和公示制度。物价部门要对办园成本进行经常性检测,并公布社会平均办园成本,引导民办园依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确定收费标准。

     在新闻发布会上,何寄华表示,长沙市在推进公办园、普惠园的过程,对于民办园将采取有比例的限价,如果超出限价比例,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置,让民办园办园者有一定利润空间,也让家长能够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