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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国际服务和科技创新城开发招募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7日   来源:长沙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长沙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招募方”)拟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方式招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投资者,由最终确定的项目投资者负责实施招募项目(招募项目基本内容见下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项目位置及定位

     梅溪湖片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的中心地带,规划范围西靠绕城线,东临二环线,北倚枫林路,南接桃花岭景区,具体位置见招募文件附件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

     招募项目开发范围(以下称“开发范围”)为梅溪湖片区的核心区,占地总面积约11452亩,具体以招募文件附件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和招募项目开发范围图为准。招募项目将被规划为“未来河西城市中心”,功能定位为“国际服务和科技创新城”。

     二、招募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投资者全资新设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为招募项目的开发主体,负责实施招募项目,享有相应的开发收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招募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工程建设以及其他相关开发工作,主要包括:

     1、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及承担招募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需全部资金,包干总额共计人民币851,954.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亿壹仟玖佰伍拾肆万陆仟元整),前述包干总额未付之前应计利息,利息自2011年2月1日起算,计至实际支付日止,利率为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2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2、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及承担招募项目开发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益)设施等建设工程所需全部资金。其中,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已组织实施和拟组织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益)设施共计41项建设工程(以下称“前期建设工程”)所需全部资金的包干总额共计人民币272,814.8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亿贰仟捌佰壹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

     3、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招募项目开发范围内除前期建设工程外的全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益)设施等建设工程及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募文件附件《项目公司建设工程清单》所列(以下称“项目公司建设工程”)。

     三、 招募项目对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投资者须遵循规划标准不降低,湖泊面积不减少,主体功能不改变,建设周期不延长,整体开发模式不改变的原则投资开发招募项目。

     (二)开发时序要求

     1、项目投资者须保证不晚于2014年6月30日完成项目公司建设工程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晚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项目公司建设工程中城市公用(益)设施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项目投资者须保证项目公司按时完成项目公司建设工程,以保证满足招募方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年度内(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届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每个年度供应经营性用地[专指招募文件附件《规划指标统计表》所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C2、C2 R2)、城镇住宅用地(R2、R2 C2)的用地,以下同]、研发中心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平均不少于600亩(出让时土地测绘成果所确定的有效面积),之后每个年度供应经营性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不少于剩余的经营性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面积总额的三分之一,且不晚于2017年6月30日前述三类土地供应完毕的要求,以利于实现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8年内基本上完成开发范围内前述三类土地二级开发的目标。

     (三)开发资金投入要求

     1、项目公司由项目投资者全资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亿元整),自开发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0亿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元整),自开发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缴足项目公司剩余注册资金。

     2、项目公司须承担招募项目的全部投入,如项目公司未能按时投入资金,项目投资者须保证通过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股东委托贷款、追加投入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能完全、充分履行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使得项目公司的资金能满足第二条第(一)项约定款项的支付以及其他各项开发事项所需。项目投资者和项目公司不得以开发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抵押融资。招募方不为项目投资者和项目公司提供任何融资担保。

     (四)项目投资者的特别承诺

     项目投资者承诺依法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就开发范围内全部经营性用地、研发中心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的出让程序,作出有效的报价和竞价行为,并承诺在前述任一宗地出让成交之时,项目投资者通过出让程序已取得前述三类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之和不少于政府相关部门已出让的前述三类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之和的50%。

     四、 政府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

     为支持项目投资者实施招募项目,政府将给予招募项目一系列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包括支持配套建设、分享土地增值、支持规划优化等。

     五、项目投资者主体资格

     (一)申请参加本次招募的潜在投资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且净资产额(即总资产额减去总负债额)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

     2、潜在投资者本身或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下同)全资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验。

     (二)凡符合本条上述第(一)项所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招募,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竞投,也不接受自然人竞投。

     (三)符合本条上述条件的潜在投资者被确定为项目投资者后,如项目投资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主体(含港澳台地区主体),则必须以其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全资直接股东。

     六、招募期

     本次招募自2010年12月7日起至2011年元月20日上午10时止。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详细版请见招募方网址。

     2、本招募公告所涉具体事项详情请见招募文件,以招募文件为准。

     八、招募方的联系方式及网址

     指定联系人:唐立志先生

     地址:中国湖南长沙高新区麓谷麓天路2号五强科技园七楼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718室

     邮编号码:410205

     联系电话:0086-731-8899 1212

     0086-187 7313 4908

     传真号码:0086-731-8899 1373

     网址:http://www.csxdq.gov.cn/

     具体的招募公告请见招募方网站所载。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