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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性产业”——解读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1月3日   来源:新华社 周玮

  从“新引擎”到“支柱性产业”

  ——解读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新时期以来,文化产业承载着越来越多的新期许。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聚焦公众目光:“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相对这个令人振奋的五年目标,有必要再次审视一下,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无论是文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还是专家学者、业内人士,都在频繁使用“经济发展新引擎”这一表述。

  一个数字对“新引擎”的判断提供了有力支持——2.5%,这是回望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一个不容忽视的数字。它的含义是: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2.5%。

  来自文化部的报告赋予这个数字更感性的内容:2004年以来,全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在15%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6个百分点,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2008年至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文化产业逆势上扬,成为经济寒冬中的一股暖流。据国家统计局初步估算,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

  展望十二五,新的发展目标已经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从“新引擎”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说:“‘支柱性产业’需具备几个特点,一是生产规模较大,占GDP的5%以上;二是发展较快,市场需求高;三是就业涵盖广;四是关联度大;五是节约资源和能源。”

  从横向来看,尽管国际社会尚未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划分标准,各国之间文化产业的行业范围、统计口径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各国的文化产业指标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也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总量水平不高,文化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影响远远低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英国、韩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而我国只有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