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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年内建20个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者最高可申请10万贷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8日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 今年内,全市将建20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昨天,市人社局下发通知称,下月启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同时支持孵化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申请10万小额担保贷款,而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孵化基地建设。”市人社局介绍,重庆市将建立以政府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机制,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经费通过财政补贴、企业融资、社会或个人捐赠等多元化投资解决,实行企业化运作。从下月起,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要达到相应条件,如具备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能一次性接纳创业主体不少于20家等条件。

     届时,市财政给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企业购置办公设备、场地租赁经费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内新创办的孵化企业50%以上成功运营1年以上、直接带动5人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基地奖励补贴。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及其员工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创业孵化期限为2年,超过期限的孵化企业应迁出创业孵化基地。

     市人社局称,创业孵化基地将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事务代理等有效服务。除了国家明文限制的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外,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留学回国人员、失地农民、三峡移民、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市人社局表示,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成50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各区县参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模式,建成1个以上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使全市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100个左右,创业孵化企业达到3000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