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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必须真抓真改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4日   来源:人民日报

  8月12日,文化部宣布,文化部系统六家转企改制试点单位的全部1020个事业编制已由中编办批准核销,全部职工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文化部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要求,着力推动四家集团公司严格实行规范转制,为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出了表率。

     日前,记者就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中所涉及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欧阳坚。

     1020个事业编制全核销

     记者:此次六家中央文化艺术单位转企改制核销事业编制,对整个文化体制改革具有什么意义?

     欧阳坚:核销事业编制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规范转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标志之一。由中国对外演出中心、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中国东方歌舞团、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等六家中央文化艺术单位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企业,同时核销全部1020个事业编制,全部职工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出了表率。

     记者:四家文化央企深化转企改制工作取得了哪些突出成绩?

     欧阳坚:此次四家集团公司深化转企改制工作实现“三个全部”,完成了推进规范转制的关键步骤。

     一是不分单位类型,全部核销事业编制。不管是在事业体制下运作了几十年的中介单位中国对外演出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还是作为中直院团的中国东方歌舞团,还是作为部委主管主办媒体的中国文化报社,全部事业编制都报经中编办批准予以核销。

     二是不分人员类型,全部参加社保。除在此之前进入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的员工以外,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离退休职工,从2010年7月1日起,全部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不分原先有无事业身份,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推动四家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原事业身份职工和聘用职工得到妥善安排。

     杜绝“新壳装旧人”

     记者:我们了解到,不少单位在推进转企改制中,以“借壳”、“留壳”、“造壳”等形式规避了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等难题。文化部此次为何“避轻就重”,选择了一条难走的路,一定要进行彻底改制核销人员事业编制呢?

     欧阳坚:在以往的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中,一些地方通过借、留、造等手段“新壳装旧人”的做法,有其产生的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环境因素。但是,说到底这还是不彻底的改革。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一步步深入,这种“改革”的弊端也日渐凸显。

     首先,这样转来的文化“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壳”,仍然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其次,“脚踩两只船”,让同一单位内企业身份的员工与事业身份的员工“同工不同酬”,难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三,由于“事转企”改革不彻底,使事企分开、管办分离难以彻底实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设置了障碍。最后,不彻底的改革为“开倒车”留了退路,消磨了改革的成效,当然也影响了改革的声誉。

     记者:您一再提到“可核查、不可逆”,这个专业术语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域,有什么具体的含义呢?

     欧阳坚:“可核查、不可逆”,既是中央对规范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明确指示,也是文化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实现“可核查、不可逆”,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

     “可核查、不可逆”的目标是彻底转制。转企改制不等于改革的完成,也不意味着成为当然合格的市场主体。已转制的各类文化企业一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形成面向市场的体制机制。

     “可核查、不可逆”的保障是依法合规。改革必然涉及复杂的利益调整,必须严格依照政策规范运作,清除“逆转”因素,确保不走“回头路”。

     “可核查、不可逆”的前提是程序公开。只有认真履行民主程序,确保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在阳光下进行,才能确保改革进程公开透明、监督到位、规范有序。

     “可核查、不可逆”的根本动力是加快发展。只有充分用好彻底转制所创造的体制机制优势,使真转真改单位比“假改”“半改”单位有更好的发展势头、更快的发展速度,才能为真转真改的企业增强信心,消除顾虑。

     早改早主动,早受益

     记者:文化部此次深化转企改制工作中,有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欧阳坚:此次四家集团公司深化转企改制工作的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结合”。

     一是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我们一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规和政策办事,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调研、交流谈心,了解员工的具体利益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对职工负责。

     二是争取政策支持与发挥自身能动性相结合。我们坚持奔走、呼吁落实有关政策。同时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

     三是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我们推动四家集团公司在改制的同时,认真开展组织结构优化、岗位制度设计、职位竞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实现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凭业绩、看贡献、重能力,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线职工收入明显提高。

     四是总结经验与探索创新相结合。推动四家集团公司深化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比如,第一次在“事转企”改革中,把制定人员身份转换方案列入必经规程;第一次实现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集中反映职工正当利益诉求。这些重要创新,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改革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探索过程,必须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突破前人、突破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