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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应尽快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11日   来源:四川日报

  

  核心提示

  

  四川省在文化资源上具有明显优势和不可替代性,文化产业市场基础好,文化消费能力强,但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文化产业发展初期总体规模偏小,市场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缺乏新兴产业的示范带动力等问题,这些都与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不顺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近年来各省区竞相把文化产业作为提高竞争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面对这一新形势,作为文化产业规模居西部首位的四川,应进一步响应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号召,确立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尽快建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文化企业受产业属性的影响,培育期较长,创业期往往是“砸钱”的过程,经营的高风险决定了少有商业银行愿意主动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因此,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成为必不可少的扶持手段。但是,传统的投融资扶持方式却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障碍:首先,财政资金投入尽管逐年增加,但相对于众多需要扶持的新兴文化企业来讲还只是杯水车薪;现有的文化企业多由以前财政包揽的文化单位改制而来,改制后仍然面临管理手段落后、市场化运作程度低和融资渠道单一等困境,财政投入风险依然很大。其次,文化企业资产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用于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金融工具的创新使用面临法律障碍;再次,较为严格的企业规模、法人治理、持续盈利能力等条件限制了文化企业利用股票、债券、票据等资本市场手段实现融资。

  

  正是由于资金投入和管理的市场化瓶颈,一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不少文化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缺乏必要的产业带动能力。这说明文化产业发展在资金来源上 “一靠政府,二靠银行”的投融资体制必须加以改变。应当变“文化资金投入”为“文化资本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确立“专业化管理、投资者受益”的基本原则,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以政策倾斜和资本引导的双重扶持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基本不受资金来源和规模限制且能够提供专业化基金运营服务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助推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一种市场化运作手段。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并通过定向募集方式发起设立,采取发行股份、基金份额、信托受益凭证等方式募集资金,交给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以股权方式将基金直接投资于文化产业。作为集合投资制度,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包含着几项重要的内容:一是政府以部分财政资金投入作为启动和引导;二是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吸引和撬动各种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产业资本聚合;三是对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将基金交由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并通过法律和制度来对管理行为进行约束;四是基金管理机构采取股权方式对未上市文化企业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和项目的盈利能力,让投资者分享投资回报并分担投资风险。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与目前各地普遍建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差异较大:第一,前者政府财政投入只占其中的较少部分,而后者则基本为政府的财政拨款。第二,前者规模巨大,目前国内设立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一般都在20亿元以上,而后者规模较小,四川省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2008年才5000万元,产业带动力明显不足。第三,前者依照法律法规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和管理,专业化程度较高;而后者则由党政有关部门按照申报、审批、拨付等行政程序管理,难以给企业带来质的飞跃。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不仅可以较好解决文化产业创业期的融资瓶颈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文化企业的管理技能,实现投资主体、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企业运营的专业化,助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因此,国内一些对文化产业发展认识充分、需求强烈的省区,正在利用现有制度搭建本省区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而且,这一步伐在2009年明显加快。

  

  基于国家层面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供给不足的考虑,四川省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优势来加快发展四川省的文化产业,尽快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这对于加快四川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引导和调控,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四川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根据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一般原理和参考兄弟省区的做法,四川省建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可考虑如下基本思路:根据规模在50亿元以下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备案制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可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暂定为10亿元至50亿元。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政府财政部门发起设立。财政投入可考虑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基础,根据现有财力状况再作适当增量;除此之外,基金主要部分来自于社会募集,募集对象可包括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个人、国际资本等,募集方式可优先考虑在一定范围内的非公开募集,可以分期募集,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公开募集。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可以暂不考虑采用设立合伙制基金,也不沿用缺乏专业化管理服务、金融创新力度小的成立产业投资公司的传统方式,而采取先组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基金管理公司,积聚社会产业管理能力和专业投资能力,再以信托等方式广泛、分期募集基金的“两步走”方式,稳妥推进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

  

  (作者周友苏系省社科院常务副院长,郑鈜系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汪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