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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明码标价有多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4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弘 毅

  “赵本山个人资产有7个亿?这是怎么估算出来的?”笔者一位在金融行业工作的朋友听到笔者如此言论反问道:“赵本山名下那么多的影视、舞台剧等文化类的无形资产,至少目前是很难给它们明码标价的。”

  这就点出了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大难题,也是文化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最大障碍:如何为文化产品这类无形资产建立一套价值评估体系。正如文化蓝皮书《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所说,文化产品因其自身的一些特性,如文化企业主要以“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这样的无形资产作为资产存在的表现形式,难以评估质押,在财务报表上无法明确反映,资产负债表不直接反映品牌、客户资源与受众的价值,资产负债表承认硬件不承认软件”,这使得资金供给方有关债权充分保障的要求无法满足。

  “如果文化产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侵权纠纷,因为文化产品的非物质性,这使得投资方比如银行或者其他一些金融机构无法直接占有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投资商维权太难了,那些文化产品,既不能拿来套现,又不能自己留着保值增值。”这位朋友谈了自己对于文化产品投资难处的理解。正如他所说,文化产权的占有难、变现难、保值难这些自身特性所限的难处,使得投资者进入文化产业容易“退出”难。如果不是确定能够获益的文化项目,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依然是文化市场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于是大部分中小文化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往往被投资商冷落,只能求助于合理的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早日确立。

  目前国内的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正日渐成熟,并确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于无形的文化产品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国内的资产评估事务所有一些实践,包括利用现行的准则支持的收益法、市场价值法、成本法,对不同类型的版权作品进行界定、评估,形成成果。同时也借鉴了国内包括专利、商标、品牌评估等一些相对成熟、应用广泛、有实际案例基础的一些方法。但是不同的公司应用不同的方法和准则形成的结果有的时候会差异非常大,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