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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明在渝签署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28日

  本报讯  6月的山城重庆暑意渐浓。众所瞩目的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29日将在这里登场。作为本次会谈的“重头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由此进入“读秒倒计时”。即将见证这一历史时刻的仲夏山城,在两岸各界的“聚焦”下,又平添了几分热度。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针对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特殊安排。“签署这份协议是两岸经贸交流20多年的必然结果,也是日益扩大的两岸经济规模所必须的制度化安排。”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张冠华说。

     在两岸交流发展的大潮中,签署一份这样的协议可谓酝酿已久。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历史性的会谈后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即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其后,两岸有识之士不断探讨和呼吁,两岸应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实现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

     2008年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同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更为扎实的物质基础、提供更为强大的经济动力。两岸可以为此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大陆方面稳步践行着胡总书记的宣示和承诺。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项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随后,两岸双方在两会框架下,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启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进程,并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0年1月,关于ECFA的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随后5个月里,两会又分别在台湾桃园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商谈,渐次敲定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

     忆及这项协议的“诞生”过程,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说,在这3次公开会谈以外,两岸两会还举行了10次内部沟通。“磋商所涉及部门之广泛、内容之丰富、问题之复杂、时程之紧凑、协调之艰难,在两会协商史上前所未有。”

     经过两岸双方共同努力,两会目前已就框架协议的序言、正文及5个附件达成一致,这份在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确定将在6月29日由两会领导人完成签署,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下锚定桩”。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两岸经济发展都有好处,也应当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值得关注的是,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还将就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签署协议。这是在ECFA框架下的一份单项协议,将对两岸经济、文化合作的良性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会谈成果必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张冠华说。

     ECFA诞生过程

     2005年4月 胡锦涛与连战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 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08年底 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两岸可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

     2009年12月 两会领导人在会谈中,同意将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2010年1月 关于ECFA的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

     2010年2月—6月 两会举行专家工作商谈,渐次敲定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