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09网络音乐规模超20亿元
本报讯 文化部日前发布《2009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市场报告》。报告称,2009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0.1亿元人民币,网络音乐还面临盗版、商业模式不清晰等问题。
报告显示,截止到2009年年底,我国有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共212家;2009年我国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0.1亿元人民币(以音乐内容和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不含电信运营商收入),发展迅速。
从用户规模来看,截止到2009年年底,我国在线音乐总体用户规模已达到3.2亿人,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28.8%,年用户增长量达7174万人。在无线音乐领域,我国无线音乐用户数已经达到4.7亿人,与2008年相比增长15%,年用户增长量超过6000万人。
网络音乐两大构成领域——无线音乐市场和在线音乐市场的市场规模存在较显著的不平衡。2009年,中国无线音乐市场规模为18.4亿元人民币,占网络音乐市场规模的91.5%;而在线音乐市场规模为1.7亿元人民币,仅占网络音乐市场规模的8.5%。网络音乐目前在无线市场和在线市场的收入比例约是9比1。
网络音乐市场的迅速发展也伴随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版权问题是网络音乐市场发展面临的最严重挑战,尤其在互联网领域,免费音乐下载盛行,大量网站向用户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非法链接、非法上传下载等现象普遍存在。在在线音乐领域,庞大的用户数、巨大的影响力与有限的市场规模形成了强烈反差,商业模式不成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无线音乐领域,以电信运营商平台为基础的商业模式较为成熟有效,但运营商在市场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获取了市场创造的大部分利润,其他产业各方的收入更多的受运营商政策而非自身业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