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本报讯 今后出现物业服务纠纷时,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有望责任明晰,不用再“踢皮球”。本市地方标准《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技术标准》近日正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征求意见,其中详细列出了11大类项目应该达到的标准,开发商解决了所有质量问题才能撤离。6月24日前您都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该标准由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起草,为推荐性标准。标准明确了业主、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以此避免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小区在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前,由业主或委托机构对即将交付物业的建筑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综合性验收,共有11大类项目将被承接查验,包括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强电、电梯、安全防范、消防、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以及绿化工程、钥匙等。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的查验标准规定得十分详细,比如墙面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爆灰、裂缝和起泡;钢木门窗应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卫生间的排污管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米等。
据了解,本标准将由市住建委和市质监局共同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