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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国工商银行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5月27日   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要求,2010年3月10日,文化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文化产业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将对方作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

  

  为推动金融与文化的有效对接,搭建好政银企合作平台,2010年5月7号,文化部、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文化部及各地文化厅(局)将全力支持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行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部作为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现有部行合作机制框架下,将大力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政策保障和重点文化项目金融业务的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将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在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为文化部及其下属单位、国内优质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各省级文化厅(局)和中国工商银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应尽快建立部行合作机制框架下的文化系统与中国工商银行省级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责任到人;各省级合作机制要切实履行沟通信息、合作培训、项目报送和跟踪的职责,及时向对方提供相关政策和行业知识支持,建立有效的文化金融服务渠道;融资额度在1亿元(含)以内的文化产业贷款项目,各省级文化厅(局)自行评审后可直接向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推荐;并通过“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向文化部报备;融资额度超过1亿元的文化产业贷款项目,由各省级文化厅(局)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全国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向文化部报送,经文化部评审后向中国工商银行推荐。最后,由中国工商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将上一季度直接受理的文化产业相关业务情况,在每季度第一周内通报当地文化厅(局),并整理上传至中国文化产业网“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www.cnci.gov.cn/sys/)。

  

  附件:文化部、中国工商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