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日前向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2个省区市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时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通知要求,要从人才培养、职称改革、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技能和待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加强基层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骨干医师进修培训。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可作为评审参考条件,单独设立评审组、完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通知提出,要建设500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双向交流。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帮扶效果列入帮扶机构年终考核、等级评审内容,作为评先树优必要条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下派人员优先派驻到临床医师短缺、医疗需求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帮扶效果列入帮扶机构年终考核、等级评审内容,作为评先树优必要条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下派人员优先派驻到临床医师短缺、医疗需求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