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宏观经济>  正文

城市住宅用地将分五类供应 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9-04-18 07:55:4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自然资源部17日发布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对住宅用地根据调控目标分类供应。

  所谓分类供应,就是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分为“五类”,分别为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

  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个月至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个月至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个月至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通知强调,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数据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调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严格落实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做好土地供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