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并将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该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国家级贫困县。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该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该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将这项惠民措施落实好,我省将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