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消息,中国自然资源部17日发出通知,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
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
具体要求如下: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个月-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个月-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个月-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调控目的是实现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目标,保持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数据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调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严格落实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做好土地供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