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进展和公安机关侦查,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1日14时48分,响水化工园区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截至3月27日,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超过600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波及周边16家企业,事发地所有企业已陆续停产。
4月3日,盐城市委宣传部曾发布消息称,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3月23日立案侦查。已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3日,盐城市委宣传部再次发布消息称,经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另外6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案件侦办,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