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凭栏处)
人民日报4月14日报道,前不久,教育部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禁令一出,社会反响热烈,在一片叫好声中,也不乏一些议论,如:小低年级孩子不具备记作业的能力,怎么办?家长想了解孩子的当日学习情况,什么方式合适?老师日常发布的提醒通知、家校共育活动,算不算“作业”?微信“打卡”有督促作用,还有英语语音作业,是不是都要取消?禁止微信和QQ布置作业,“校讯通”等是否会变相取代?
禁令背后,直指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个顽症痼疾,一些议论则折射出不同层面的教育关切:主管部门对教育发展的关切、学校老师对教学质量的关切、学生家长对孩子前途的关切。
如今,一些学校布置的作业正在“跑偏变味”:有让一年级小学生做PPT的,有让幼儿园孩子做“手抄小报”的,还有要求完成“蚕宝宝21天观察日记”“废旧纸箱制作小汽车”的……如果没有家长“辅导”甚至“代劳”,孩子很难完成,再如请家长检查作业、辅导预习复习等,更是常见。然而,不是所有家庭都懂教育、不是所有家长都善教学,一些家长颇有微词也就不可避免了。
事实上,禁止微信布置作业,禁的不是家校交流,而是禁通过这种即时通信方式,把本属于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推卸”给家长。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就中小学作业管理做出了规定。在浙江,规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在山东,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禁用微信布置作业”,目的在于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学校与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构建和谐家校关系、形成合作共育的格局,才能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对于家庭来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对于学校来说,应肩负起立德树人的重任,保质保量完成好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从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面对“作业”问题,一方面,应当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正确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另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地中小学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禁令下了,老师布置作业的方式正在改变。期待这一改变能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