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破解融资难题、财税支持、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等多方面做出了针对性部署,提出了竞争中性原则,并更加突出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对于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12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王江平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从五个方面落实好《指导意见》:
第一,坚持不懈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在国家部委层面,工信部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的作用,围绕《指导意见》各项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地方层面,工信部将推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
第二,坚持不懈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方面,发挥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中小企业直接投资的规模,比如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等。
第三,坚持不懈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继续开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支持中小企业上云,同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第四,坚持不懈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效能。研究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平台的服务水平,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继续加强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和模式,不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第五,坚持不懈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领域的双多边政策磋商机制,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种规则。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海外园区建设,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