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护版权的技术手段在一直进化之中,比如区块链。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存证信息具有真实、唯一且不可篡改特性,可以为版权原创者提供强有力的原创证明和维权证据,有效解决过去版权保护效率低下、维权困难等痛点问题。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4月11日晚间发布的消息,北京市互联网法院4月9日应用电子证据开放生态平台“天平链”审理判决了首个版权纠纷,判决被告微信公众号华创资本的运营主体华创汇才赔偿原告蓝牛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00元,华创资本此前在公号文章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蓝牛仔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
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是首批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项目。结合当下自媒体生态,此案颇具代表性,而“天平链”是怎么发挥作用的呢?哪些公司已经用“区块链”做起了版权生意呢?且看中证君为您梳理。
案情梳理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2019年1月7日对上述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立案。
2014 年 5 月 10 月,蓝牛仔公司发表一幅名为“快乐的年轻人玩手机和电脑”的图片。内容为四名男女青年,在观看手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如上图。
2015 年 12 月 28 日,根据蓝牛仔公司的申请,北京市版权局颁发京作登字-2015-G-00625457 号《作品登记证书》,将包括涉案照片在内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登记为蓝牛仔公司。涉案照片登记名称为 bji04140112,登记编号为京作登字-2015-G-00641500。
微信公众号华创资本(ChinaGrowthCapital)为华创汇才公司开办,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华创汇才合作公司的要求下,由该合作公司提供稿件,华创资本公众号内发表一篇名为《在帮中国人炒美股这件事上,为什么老虎证券走在了前头》的文章。文章中使用了 bji04140112 图片。
因此,蓝牛仔公司作为原告,要求被告华创汇才公司支付赔偿7000元以及为制止被告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3000元。
根据该案判决书,华创汇才公司辩称,在微信公众号华创资本发表的文章中确实使用了原告蓝牛仔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公司是在确认新闻稿已经其他媒体发布后,才予以转载。该转发不以营利为目的,公司亦未从中实际获取任何利益。公司在转发时并不知晓其中牵涉任何版权、著作权纠纷。在知晓该文涉及侵权事宜后,公司已经第一时间将文章从公众号去除。综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不过,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蓝牛仔公司的确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而通过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和法院“天平链”平台校验,证实被告侵权行为证据材料自存证起未经过篡改,被告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使用了蓝牛仔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构成对蓝牛仔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蓝牛仔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因此,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图片内容、创作难度、市场价值以及被告使用涉案图片的数量、方式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2000元,外加原告合理开支律师费金额酌情确定为500元。
区块链确保证据真实、不被删除篡改
此案中,蓝牛仔公司曾向版权家(第三方存证平台)申请被侵权证据电子数据存证,并获得版权家电子数据存证证书,经版权家可信存证系统进行保管。版权链通过跨链操作将版权链区块的摘要数据在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的“天平链”上存证,“天平链”返回给版权链一个“天平链”存证编号,版权链再返回给用户一个包含在“天平链”上的存证编号以及在版权链上的存证编号的文件。
图为版权家2018年12月7日出具电子数据取证证书,确认公众号华创资本(ChinaGrowthCapital)内使用涉案图片的网页地址取证电子数据包,经版权家可信存证进行保管,自授时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4:52:47)起己经存在,且数据完整、未被篡改。
图片为版权家2018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电子数据取证证书,确认公众号华创资本(ChinaGrowthCapital)的开办主体为华创汇才公司的网页地址取证电子数据包,经版权家可信存证进行保管,自授时时间(2018年12月26日14:12:38)起己经存在,且数据完整、未被篡改。
通过版权大数据监测,发现本案中涉及的原告在其平台上存证的电子数据被侵权,即收集相关的侵权图片线索,将侵权线索存证上版权链,版权链通过跨链操作将版权链区块的摘要数据在“天平链”上存证,“天平链”返回给版权链一个“天平链”存证编号,版权链再返回给用户一个包含在“天平链”上的存证编号以及在版权链上的存证编号的文件。
当诉讼发生时,原告蓝牛仔公司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同时提交起诉状、用户身份验证信息、确权存证原文件、侵权线索原文件及包含区块链存证编号的文件。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调取“天平链”进行自动验证,验证结果显示涉案证据自存证到“天平链”上后,未被篡改过,得出区块链存证“验证成功”的结果。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介绍,此案中版权家为第三方存证平台,版权区块链在跨链接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系统后,任何版权区块链用户进行存证的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系统均会对其存证证据的哈希值进行跨链同步存储。
“天平链”对第三方电子证据平台准入资质审核非常严格。《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接入与管理规范》要求对第三方接入平台从机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平台的安全性、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安全性、合规性等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评估合格方可接入天平链。
多家公司布局区块链版权应用
在区块链的落地应用场景中,“版权”等电子证据确认保护是可实现度较高的领域之一。北京互联网法院便表示,与传统取证程序相比,“天平链”验证程序更加便捷、高效,节省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难、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当事人采用“天平链”存证,存证、取证费用降低,权利保护更易实现。
企业方面,数十个“版权”相关的区块链项目进行了备案,比较知名的公司包括,阿里创投联合新华网投资的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了新华智云区块链版权保护项目,爱奇艺备案了区块链作品信息存证项目,百度备案的“图腾”,则是应用区块链版权登记网络,对每张原创图片生成版权DNA,达到对图片的原创版权保护等。
上述案件中的第三方电子证据平台“版权家”是首批区块链备案项目之一,运营主体是安妮股份的全资孙公司。安妮股份4月以来股价一路上涨,公司近日提示股价异动风险表示,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的应用是公司完整版权保护生态体系中的重要技术环节,有利于促进公司版权业务的发展,但目前公司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仍只处于前期阶段,暂时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近日处于舆论热点的“视觉中国”,也曾在2018年11月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公司一直长期关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行业的最新进展。公司认为,区块链技术在视觉中国的主营业务中具有丰富的业务应用场景,将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全流程业务场景中的应用,将提升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与合作伙伴一起创造版权价值。区块链不仅仅是“技术”,最终将成为数字版权行业的“基础能力”,为行业的高速发展提供创新发展的助推力。
声明
本文参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4月11日刊登的文章《速来围观!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涉区块链“天平链”的判决出炉》以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491民初7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