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我区制定出台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仍存在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高、臭氧浓度逐年上升等问题,成为影响全区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其中,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VOCs排放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且部分VOCs会产生恶臭异味。《方案》明确,我区将以银川都市圈为主要着力点,以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等8个重点行业为主要控制对象,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按照目标要求,到2020年,我区要初步建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机制,实施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VOCs排放总量逐步减少。各地级市政府和宁东基地管委会要将VOCs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科学有效的减排措施及配套政策,全面推进VOCs综合整治工作。各地重点行VOCs达标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自治区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我区将定期开展重点企业VOCs治理情况专项检查,兼顾解决恶臭问题,继续保持对重点区域内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能达标排放或闲置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