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4月11日15:00召开4月第2次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目前,陕西、四川等自贸试验区迎来两周年,请问发言人,这些自贸区形成的经验将如何复制推广?另外,自贸试验区是否会扩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高峰:关于你提到的陕西、四川等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两年来,已经形成若干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国复制推广。比如,辽宁自贸区围绕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开展创新试点,复制推广了“‘保税混矿’监管”新模式;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积极开展探索,复制推广了“保税燃料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等五项保税燃料油供应方面的政策措施;陕西自贸试验区围绕提高中欧班列辐射带动能力大胆探索,复制推广了“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显著提升了中欧班列的通关效率。这些改革试点经验来自地方、服务全国,较好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加多元、更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的预期目标。
总体上看,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着力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大胆尝试,累计形成了153项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的重要作用。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对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带动了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的优化,形成了改革开放红利共享的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一是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目前,我们已经梳理形成了新的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将适时对外发布。二是推动将已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落到实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训、交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确保经验落地生效。三是增强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把相关平台打造成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的示范区。
关于你提到的关于自贸试验区扩容的问题,目前商务部正会同上海市抓紧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方案。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