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至4月2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治理参与签订不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不履行审查信息义务、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违法劳动派遣行为以及未经备案的跨地区劳务派遣、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介绍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未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及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用和拒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问题。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通过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同时,对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强迫劳动、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以招工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社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