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2019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共确定全省2438个重点排污点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各市州应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重点排污单位也应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在对各市州上报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汇总后,形成《名录》(一个单位或有多个排污点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点位787个、大气环境重点排污点位583个、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点位529个、声环境重点排污点位5个、其他重点排污点位534个。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排污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但不完全是排污大户或违法违规企事业单位。
“我们希望通过公布《名录》,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让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该负责人说。
按照相关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