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4个城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三大类食品326批次样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6批次、酒类21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抽检蔬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包括: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西环商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菇(干冬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4-8),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佳木斯市郊区淑兰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茌平县胜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食用菌(金针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11-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七分店销售的标称内江市市中区生茂食品厂生产的宏福缘爽口菜(高盐类)(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5-2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