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分类评价改革着力破解“卡脖子”
加大“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力度
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打出政策“组合拳”,着力健全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加强管理服务,从制度上保障人才评价科学规范,为各类人才“量体裁衣”。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专技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破除人才成长、流动、使用的思想羁绊和制度束缚,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省出台了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同时出台6个职称配套文件,确保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有序推进。通过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数量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有效解决论文条件“一刀切”问题。明确了55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直接对应相应级别职称,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2018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数增加2.5倍;积极推进省与省之间跨地区、军队转业到地方职称互认,共确认高级职称24份。全年组织31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5.1万人参加考试,近20万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此外,我省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快递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快递设备、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特点,制定了符合快递行业发展的职称评价标准,共有42人获得快递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瞄准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卡脖子”问题,我省将继续建立完善适合各类人才成长成才的评价机制,结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修订,做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技能人才等行业领域人才的分类评价改革工作。加大对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四唯”的清理力度,鼓励学术研究从量到质的转变,强调与“职称”相匹配的研究质量和产出效率,依托学习积累的知识和能力基础,产出更多更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成果,更加注重发挥奖项的正面激励和引导作用。
加强人才扶贫政策倾斜力度。我省将在各职称系列标准条件修订时,适当向援疆、援藏和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机制,对人才较为集中的农业、林业、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