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2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102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
据介绍,此次取消的102项证明事项,涉及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社会保障、财产收入、医疗卫生、户籍身份、劳动就业、教育服务等长期困扰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决定》要求对已经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再向企业群众索要,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有37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余事项改为部门间信息核验、提交有效证照、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和服务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结合取消的证明事项抓紧修改相关文件,以后在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时不得新设证明事项。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从源头上铲除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记者 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