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3月20日消息,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人社部表示,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人社部表示,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确定,需要重点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经济增长对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主要是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二是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制度可持续。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幅度高于同期物价增幅,兼顾职工工资增长,又不影响基金平稳运行,充分考虑了退休职工的当期保障需求和制度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助于稳定参保对象预期。
人社部也表示,“5%左右”的调整比例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人社部还透露,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有关部门在总结历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以实现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机制的统一。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自200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公布调待幅度,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自2016年起一齐调待,平均上调速度下降但增长额度不降。随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逐渐统一和待遇差距逐渐缩小,已具备建立自动调整机制的条件。
“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的建立将改变每年公布平均调待比率的做法,今后将在统筹考虑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的调整机制,以保障老年生活和共享经济增长为准则,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更加公平,而且也有利于形成对养老金待遇增长的理性预期。”张盈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