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我省在唐山召开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推进全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
今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在唐山市打响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枪,对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中,我省排查整治范围为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渤海沿岸区域,涉及15个县(市、区)的大陆、岛屿海岸带区域及所有人工岸线和自然岸线。排查对象包含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及雨水排口。
我省提出,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船舶巡查、智能机器人探测和人员实地踏查等手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建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排查、整治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我省将按“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海排污量,确保入海水质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