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将提高
我省将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信息。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过去一年,我省民政系统圆满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的民政事项。城乡低保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等不断提高。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年救助10.5万人次,帮助3414名滞留人员寻亲成功。开展孤弃儿童养育大排查,为2800多名散居孤儿发放圆梦红包,为全省近3万名孤儿购买大病商业保险,组织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惠及6000多名儿童。
如何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我省将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认定指导标准,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水平。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推进三地相关配套财政资金衔接与异地支付。
针对儿童保障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平台能力建设,抓好村(居)儿童主任和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的配备和培训。规范家庭寄养和收养登记评估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救助保护。
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为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我省不断强化服务管理,养老服务等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
2018年,全省养老床位总数新增3万张,达到46.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4.3张。在全国率先启用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年提供免费殡葬基本服务44万宗,减免金额5.3亿元。
为做大做实养老服务,我省将整合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职责,着力化解养老服务城乡不平衡问题。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鼓励符合资质的港(澳)资企业来粤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做好特困、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兜底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发展养老产业,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同时,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顾需求。在市、区层面建设两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集成区域专业化资源。支持建设嵌入社区的小型养老机构,以及可以承担临时托养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和农村敬老院设施改造升级工程,健全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记者/汪祥波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