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 李青山)《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2018年度广东省流通领域服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20.33%,主要问题涉及产品使用说明、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接缝性能和pH值等项目。其中,产品使用说明项目和服装纤维成分含量项目不合格情况较为突出。
使用说明不合格产品有79款,产品出现标示使用说明不准确,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上的信息不一致、不正确或缺少信息,标称的纤维成分名称不符合标准规定等情况。
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有78款,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标注的纤维名称不规范,不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规定;二是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三是标称的纤维类别跟实测的纤维类别不同;四是不同面料未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型号服装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型号服装商品)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被抽样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全省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服装商品予以退货。对于未采取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及依据消费者要求退货措施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