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
广州开办养老机构将取消设立许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无需行政审批,到2020年,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精简审批手续,落实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内设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
《通知》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管理。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养老机构,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境外投资者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
在社会关注的消防、环评、医疗卫生、餐饮服务等行政审批领域,精简审批手续。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依法取得产权证且未发生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无需办理土建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养老机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可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后,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室(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且是为其内部服务对象提供诊疗服务的,无需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在环评方面,养老机构等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养老机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或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网上备案,其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可免于环评。在用地保障方面,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50%
《通知》还提出,将制定实施《养老机构管理规范》等地方管理规范,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和质量评估标准,统一全市的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制度,推动评估结果在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互认。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多层次、专业化服务。实施养老助餐配餐提升工程,优化提升“市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助餐配餐服务网络,融入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调适等医养结合服务内涵。
同时,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到2020年,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机构责任保险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切实发挥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示范引领和风险化解功能,持续推进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形式开展服务。引进跨境资本和服务力量,打造一批跨境养老服务合作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