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曼红)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企业首次被确立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而政府的角色将从“举办者”变为“管理者”。
《通知》要求,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要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学校和企业的办学合作将不再参考普通办学,而是要转变为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
根据《通知》,中国将建立起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获得认证的企业将获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除了税收等优惠,职业教育办学产生的收入也是企业获益的一大途径,《通知》表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学校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大企业成为制度鼓励参与的办学力量。《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适当支持,并要求在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