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劣质成品油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治污减排”和“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目标,确保四川省成品油质量合格,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共抽检成品油301批次,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3.32%。
此次抽检主要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涉及的重要指标进行检测。车用汽油检测指标包括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硫含量、锰含量、烯烃含量、实际胶质含量。经检测,冕宁县泸沽镇益民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成品油不合格,不合格指标包括研究法辛烷值、氧含量、甲醇含量。研究法辛烷值主要反映汽车在慢速行驶时的汽油抗爆性,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甲醇超标会使汽油燃烧不充分,排放物对环境有影响,且甲醇具有亲水性,长时间会和汽油里的水分结合,导致油箱底部有水,除了腐蚀汽车部件外,还会导致给油中断、车辆突然熄火等。
车用柴油检测指标包括闪点(闭口)、硫含量、脂肪酸甲脂、密度、冷滤点、多环芳烃,9批次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船舶用油,不合格指标包括闪点(闭口)、硫含量。硫含量超标会造成含硫氧化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过度排放,而含硫氧化物是酸雨和雾霾形成的重要诱因。9家不合格车用柴油抽检单位为:冕宁县泸沽镇益民加油站、蓬安县水上加油站、乐山乐佛船舶旅游有限公司(川乐景客0050号船)、乐山市佛光船舶旅游有限公司(川乐景客0003号船)、宜宾县泥溪航运公司水上加油点、合江县先市镇大码头水上加油船、射洪革新加油站、四川省内江石油化工公司加油站、眉山市彭山区保胜加油站。
据悉,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将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企业名单及相关报告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