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青海财政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保持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发展,民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持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并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80%用于基层,全力保障基层教育、就业、医保、农牧、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支出需求,2018年省对下补助达到了930.4亿元,较上年增长11.9%,其中财力性补助达到499.1亿元。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9亿元,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乡村振兴试点、设立贫困生态管护岗、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破除涉农扶贫资金“碎片化”,全年统筹整合资金220.7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等扶贫领域,顺利推动12个贫困县摘帽、526个贫困村退出、17.6万贫困人口脱贫。
围绕实现“民生七有”目标,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确保了8个方面36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新增就业6.1万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次,全省就业更加充分。新建学校276所,落实各阶段教育学生资助金18.8亿元,惠及学生99万人。深化“三医联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76元、60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果进一步巩固扩大。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3.05万套,综合整治2万套,农村危旧房改造6万户,建设高原美丽乡村300个、美丽城镇16个。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五馆”免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