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省辖市享同等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2月12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最大幅度向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下放管理权限,探索实行“二号”公章,赋予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与省辖市同等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体制机制改革。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全面实施“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改革,建立以绩效激励为导向的人事与薪酬管理体制。加快实施生物育种、通信技术、超级电容、工业CT“四大创新引领型项目”,支撑项目研发和产业化。逐步构建“3+N”郑洛新自创区空间发展布局。
《意见》提出支持郑州大学(郑州)超算中心建设河南省超算中心,争创国家超算中心。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在具有我省区域优势领域建设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盾构装备、矿山机械、智能农机、超硬材料、传感器、机械基础件(轴承)等领域择优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国家制造业创新(分)中心。
《意见》提出,力争在新型电力装备、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可见光通信、北斗导航等方面取得原创性重大突破,研制出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产品。面向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物联网及信息安全、大数据等优势主导产业组织实施10项左右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形成3—4个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我省将推动出台《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条例》,修订《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郑洛新自创区建设和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还提出,充分发挥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创业基金、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设立8只以上行业或区域子基金,不断扩大我省科技创业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