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节日供应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共计抽检798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显示,哈尔滨市松北区叁壹叁羊庄的自消毒玻璃杯和小碗、哈尔滨市香坊区关东八大碗饭店的自消毒碟、哈尔滨市香坊区春峰鲁菜馆的自消毒碗等3家餐饮单位的4次批次自消毒餐饮具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检食品生产环节样品397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250批次、方便食品20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饮料25批次、速冻食品54批次、食用油25批次、糖果15批次,结果显示全部合格。抽检食品流通环节样品131批次,其中畜类50批次、食用油50批次、速冻食品(元宵、汤圆)31批次,结果显示全部合格。抽检餐饮环节样品250批次,其中自消毒餐饮具150批次,不合格4批次;花生制品50批次、熏酱肉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乳酒环节20批次红酒,全部合格。
不合格样品包括:哈尔滨市香坊区春峰鲁菜馆的自消毒碗,哈尔滨市松北区叁壹叁羊庄的2批次自消玻璃杯和小碗,哈尔滨市香坊区关东八大碗饭店的自消毒碟,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均为哈尔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目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检验报告送达上述3家餐饮单位,由于本次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指标,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予复检。同时,辖区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被抽检单位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对拒不整改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