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雪莲肌底液”等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标称广州名妆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莲肌底液,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按规定该指标不得检出。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标称广州名妆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小丫®痘螨净,检出甲硝唑,按规定该指标不得检出。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标示生产企业确认是假冒产品。
标称东莞市润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LEOXAO草本沐浴露,其菌落总数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被抽样单位依法开展查处工作,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相关经营单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化妆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