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2018年以来,全省价格主管部门扎实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指导督促房地产企业实行备案价格公示制度,研发“海南省价格调控监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房地产备案子系统”,建立覆盖全省18个市县133家商品住宅楼盘销售价格监测分析网络,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全省房地产市场价格总体保持平稳。但是,个别市县还存在对价格备案管理工作思想认识不充分、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推进价格备案管理工作,释放价格行政指导在稳定市场预期方面的积极信号,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领导,强化与住房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科学研判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发展趋势,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及时研究解决价格备案复杂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