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征兵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发布2019年本市范围内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
通告规定,兵役登记对象包括乡(镇、街道)适龄公民和高等学校适龄公民。乡(镇、街道)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高等学校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不限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通告明确了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方法步骤:1月10日起,所有适龄公民即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3月31日前,所有适龄公民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各高等学校和乡(镇、街道)分别于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预征对象确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