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卫生杀虫剂质量抽检结果。该局在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天府新区、简阳市等流通领域,开展卫生杀虫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驱蚊花露水和驱蚊液、杀蟑烟片)质量抽检,发现2批次卫生杀虫剂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批次具体为:重庆宏利蚊香厂生产的1批次靓蛙神牌0.05%氯氟醚菊酯蚊香,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不合格;标称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童牌0.6%氯氟醚菊酯电热蚊香液,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局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