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食盐碘不合格。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盐、肉制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4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抽检食盐2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2批次和婴幼儿配方食品3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广汉福州路分店销售的标称由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深井钙盐,不合格项目为碘,检验结果为16mg/kg,标准值规定为21-39mg/kg。
海湾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由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碘盐,不合格项目为碘,检验结果为7.5mg/kg,标准值规定为18—33mg/kg。
康定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眉山市彭山区雪华糖果厂生产的清凉薄荷糖,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17g/kg,标准值规定为≤0.1g/kg。
大安区好乐宜超市销售的标称由自贡市燊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粒装盐,不合格项目均为碘,检验结果为1.5mg/kg,标准值规定为21-39mg/kg。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自贡、南充、眉山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自贡、德阳、甘孜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