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4号),就涉及到辽宁的生产经营单位,发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来自辽宁省新民市的1批次小白菜、来自沈阳奕凯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多宝鱼和来自沈阳市苏家屯区好鲜蔬菜果品配送中心的1批次香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有辽宁省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针对不合格食品开展的风险控制中,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锦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沈阳润福商业有限公司、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经营单位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不合格食品标称来源沈阳奕凯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区好鲜蔬菜果品配送中心展开了调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同种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生产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经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确认小白菜购进于新民市大柳屯镇余良富兴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新民市农村局,目前正在调查中。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