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并公布2018年第3期抽验结果,结果显示,8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了解,标称为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蒲黄,性状、显微鉴别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装量差异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烫狗脊(产地:广西),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安国市平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防风(产地:内蒙),酸不溶性灰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B6注射液,可见异物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相对密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称为江西百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精草,性状、鉴别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福建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