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后3年江苏将关停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大的化工企业1000家。
实施意见要求,在沿江地区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的化工钢铁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定位更加清晰、区域分工更加合理。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即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今后3年关停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大的化工企业1000家,沿江危化品码头仓储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化工生产企业和液体化工码头入园率达到50%,关停所有不达标的化工园区。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
实施意见明确,此次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充分考虑了区域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统筹考虑江海河湖资源条件,沿江地区重点是调绿调轻调优调高,沿海产业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布局,实现合理分工、错位发展。这种调整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调整,不是静态调整,更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
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无论是在产业布局调整过程中,还是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全省所有地区实施安全环保“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不会出现沿江和沿海安全环保标准“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