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等法律案有关问题举行发布会。全国人大机关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我们注意到,个税在财政收入当中是越来越重要的税种,这次修改之后,我不知道在纳税人数上大概还有多少人以后会继续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是否担心税基的消减对未来的财政收入有影响?我们知道国内有一些声音,觉得直接税的改革应该有更快的节奏,不知道我们在这方面有没有下一步继续加快直接税改革的考虑?谢谢。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谢谢彭博社记者的提问。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提高到5000块钱的减除费用标准,另外我们还设立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原来税法里面规定还有一些专项扣除的事项,当然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六项都享受到,可能其中有。那么5000元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纳税人数和原来在3500元减除费用时相比,大幅度下降。刚才程部长给大家介绍了修改之后的纳税面,也就是我们的纳税人数占城镇就业者的人数由现在3500元的条件下,我们是44%的纳税面,将来要下降到15%左右,那么纳税人就大幅度下降了。
当然,个人所得税在我们国家税收收入中虽然所占比重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低,但是在整个税收收入里面,去年的个税收入已经占到了8.2%,与以前所占的份额相比是有所提高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收入水平也在提高,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改善收入分配的结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进入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者的行列,这也是发达国家走过来的一个经验,个人所得税对于税收的贡献今后可能还会有所上升。从改革的趋势讲,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推进。税制经过完善以后,无论是综合所得的范围,还是扣除的项目,以及其他的税收要素,我们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这有待于征管条件的改善,各方面的配套条件也应该与之相匹配。我相信个税应该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会逐步地迈向一个规范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必将在筹集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毫无疑问,我们这几年在完善税制,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这是一个税制改革推动的方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的标准税率,17%已经到16%,通过营改增,很多纳税人实现了减税。通过改革,增值税相对所占的比重,随着税制要素的改革也会有所调整。另外一个,我们推动其他直接税的改革,都有助于提高直接税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