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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高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8-08-30 17:05:3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为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的托底保障功能,河南省对两项保险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以促进两项制度相互衔接、平稳运行。

  调整后,河南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比2017年提高约20元,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比2017年提高约26元。同时,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凡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均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由1.5万元降至0.75万元,同时提高其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7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由50%提高至80%;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由60%提高至85%;10万元以上的由70%提高至95%。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2018年度,河南省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同时根据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情况和各地2017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再次确定了分档筹资标准。据悉,2018年度,河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75元、54元、50元、46元四个档次,人均筹资比2017年提高约20元。

  按照新规,自2018年起,河南省大病补充保险参照大病保险做法实行差异化筹资。2018年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130元、110元、90元、70元四个档次,人均筹资达86元,比2017年提高26元。省、省辖市、县(市、区)财政按30%、30%、40%的比例分级承担;对省直管县(市)和财政直管县(市),省财政负担60%,县(市)财政负担40%。